個人隱私保護

在實施電子病歷之後,雖然它能提供許多便利及好處,但是對於電子病歷的安全性及隱私的保護,相信大家也是會有疑慮。故衛生署推動電子病歷十分重視保障病患隱私這部分,其配套措施如下:

  • 病患同意

    在病患的同意下,需要有病患的健保IC卡、主治醫師醫事人員卡、與患者同意書,才能進行院際電子病歷交換作業。
  • 敏感病歷

    對於具有高敏感性的病歷資料,本院訂有規範須經嚴格的審核程序才能審閱。
  • 系統監控

    對於電子病歷的使用者,不管是增、刪、修改、或是審閱電子病歷,系統均會留下紀錄與修改前之原始版本,用以事後追蹤。